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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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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0-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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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1 00:00    浏览次数:  

巴机工考办发【2016】59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州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工种晋升初级、中级、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培训对象:凡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并从事汽车驾驶员工种的技术工人,及符合相应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考核条件:

     1、技术工人聘用并转正后,可申报初级工考核;专业工作年限10年并被聘任为初级工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考核;专业工作年限15年并被聘任为中级工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但因改变职业(工种)参加培训考核的技术工人,须先进行同一等级的培训考核,不能直接申报上一等级的培训考核。

     3、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不满一年,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申报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待处分满一年或审查结束后,经单位批准,可申报相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申报人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二份(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自行下载http://xj.osta.org.cn/),交一寸免冠照片4张。

     2、各县(市)技术工人由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州交通行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办正式报名。报名时应交现任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查验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报备复印件各一份。

    三、培训形式

     全脱产培训三十五天。分别使用维、汉语授课,分别举办高级工混成班的培训。

    四、 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4】1646号文规定: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考核培训费(元) 715 900 1185 

     教材费按标定书价收取。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注:另行住宿的学员报名时需持本单位开具的证明,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五、 审核材料地点、联系方式及培训考核时间

     1、审核材料报送地点: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11号窗口(干部培训中心)

     审核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

     联系人:格尔勒   联系电话:2919690

     2、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报到地点:巴州交通运输局正门左侧巴州交通道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4号)

     3、培训考核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

     培训考核地点:四运驾校训练场(原老车管所,市内乘19路车终点站下车前行100米即到)

     联系人:纪寰   联系电话:13899009189  0996-2027551

    

 

巴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巴州交通行业机关事业单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工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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