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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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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0201110-1934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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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关于开展开发区物业小区节前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9-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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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发区物业小区节前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3 00:00    浏览次数:  

开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中秋节、古尔邦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关于贯彻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全力做好近期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即日起在开发区范围内各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13日

二、检查内容

(一)节前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拟定详细的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小区服务电话,并在小区内公示栏区和各栋楼之间张贴维修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做到随叫随到,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卫生清洁情况。开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切实搞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做好居民生活垃圾的及时清运及日常保洁工作。

(三)秩序维护安全巡逻、防护情况。开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领导带班和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巡查和小区外来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加大住宅小区安全巡查密度及出租屋排查登记工作,确保住宅下傲气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

(四)监控系统管理。开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行监控24小时值班制度及人员配置,建立行之有效的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选派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避免视频监控系统出现损坏、摄像机遮风挡等问题,影响使用效果。确保监控摄像机的配置完好情况,在用技防系统发挥应有作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安全情况。开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停车场车辆停放规范,安装配备停车场标识标牌,确保道闸系统运作正常,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畅通。

(六)消防安全防护情况。开发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着重对服务项目区域内消防设施认真检查,排除不安因素,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

(七)公用设施设备安全排查情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排查房屋外墙瓷砖、空调外机、水、电、气、电梯等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供水、供电、燃气、电梯等关键设备应急预案,检查窨井盖、化粪池、其他通信设施井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三、检查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部署,认真组织,把此次检查做为强化基础,落实责任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对本单位的节前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编制检查提纲或检查表,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亲自安排协调隐患风险评估、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实效。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此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旦因工作不细或不负责任等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其他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社区的配合,协助做好小区内出租房登记备案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