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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辖区经营者年报工作

作者:米孜艳·阿里木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2-24阅读数: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市场主体进行年报的时间,2021年的年报工作已经开始一个多月,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企业、个体户年报工作。

一是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年报公示工作。利用微信工作群、短信、电话等媒介告知经营者年报,并发放、张贴《市场主体2021年度报告公示公告》,引导经营者通过电脑登录或手机扫码登录“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年报工作。

二是强化指导帮扶工作上门入户为市场主体做好相关政策、问题的解答,就年报工作业务流程、操作方法、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再培训、再学习,增强市场主体落实年报公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对辖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进度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市场主体年报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及时协调解决,确保2021年年报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