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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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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1029001
标    题 白鹭小学在商业街上违章搭建护栏,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
姓    名 任**
手    机 138****6562
身份证号 6528**********1725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信件内容

一、事由经过:

我们是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园中苑路四季城繁华里街商户代表,该商业街位于开发区白鹭小学旁,2023年3月份我们购买商铺的时候,开发商告诉我们:“这是一条毗邻学校的商业街,居民区多,位置好,投资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大”。当我们投资购买了商铺后,2023年9月份,不知什么原因,学校以学生在商业街上行走不安全为理由,在商业街上搭建了一条防护栏,禁止行人通行。一条商业街就变成了“死胡同”。按照维稳要求,在上学和放学的时间段,学校大门口两侧的十字路口都要临时管控封堵,又有警察站岗值守,无论学生行走在封控路段,还是行走在商业街上,都是安全的,因为靠近学校的商业街也在封控范围之内。纵观库尔勒市所有中小学校的安保措施没有像开发区白鹭小学这么“奇葩”的。如此严格的管控,难道还需要在商业街上搭建一条防护栏吗?是不是安全防范过头了?把商业街切断,妨碍行人通行,游客和居民到商业街购物需绕道而行,这样既不方便居民出行购物,又给商业街店铺造成了不良营商环境,没有了“人气”,市场萧条,经济疲软。

两年来,如此糟糕的营商环境,没有办法再继续做生意了,把我们商户都拖垮了。就连最基本的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也无法缴纳;迫于无奈,有些商户赔本也转让;有些商户经受不起巨大的经济压力,患上了抑郁症;苍天啊,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找谁说理呢?我们商户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每家商户都投入了大量资金装修开店做生意,目前巨额贷款无法偿还,投资人经济压力很大,许多商户已濒临倒闭关门的境地,致使外来客商丧失投资信心。

二、投诉理由:

1、开发商(家合房产)诱惑商户购买了商铺,购房前和购房后的营商环境不一样,而且没有积极创造营商环境,具有欺诈行为,巨额投资无法收回,造成商户财产损失。我们要求把商铺退还给家合房产,偿还贷款。

2、白鹭小学以学生安全为理由,在商业街上搭建防护栏,过度安全防范,破坏了营商环境。因此,为了吸引投资,留住商户,搞活市场,促进消费,为投资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们要求学校拆除违章设施,回归商业街应有的面貌。

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违章设施,那么,学校作为法人主体,谁给他们的权利呢?如果个人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违章设施是违法的,是要追责的。难道单位就能在公共区域的广众之下搭建违章设施吗?破坏了政府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失去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这种仅仅以学生安全为理由,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难道不应该追责吗?

恳请各位领导到开发区园中苑路四季城繁华里商业街实地调研,化身百姓,走访了解具体情况,了解群众的困难诉求,这些不合理现象该不该管?谁来管?请领导给我们主持公道!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任丽梅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白鹭小学在商业街违章搭建护栏,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严格按照上级公安及教育部门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划定学生接送安全区域(含商铺门前绿化带区域),明确“学生在安全区域内完成接送交接,校外解散后再进行其他活动”的管理规范。为进一步明确安全区域边界,强化管理效果,学校在绿化带周边设置布条,仅用于划分安全区域,禁止学生踩踏草坪,不影响周边商铺正常经营和群众通行。在前期协调过程中,因校长需紧急处置学生安全相关事务,沟通语气未能充分兼顾群众感受,导致误解产生。经过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园林环卫市政局等五部门多次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研讨,决定由园林环卫市政局出资,自2025年11月7日动工在绿化带修建人行横道。您的诉求已解决。
感谢您关注主任信箱。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