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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905001
标    题 关于在四季城繁华里小区地下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的问题反馈
姓    名 张*
手    机 181****7650
身份证号 6221**********1414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9月5日
信件内容
关于协助解决四季城繁华里35号楼地下车库充电桩安装受阻的诉求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为四季城繁华里35号楼业主,已购买该小区地下车库专属车位,并与物业公司签署《车位使用协议》,产权明晰。因日常出行需要,计划在该车位安装家用汽车充电桩,相关设备已购置完毕。

二、办理过程及核心障碍
国家电网明确要求:向所属区域国家电网营业厅提交充电桩安装申请时,工作人员告知需提供物业公司开具的《充电桩安装场地证明》(或类似同意性文件),方可继续办理电表报装、线路施工等后续手续。
物业与开发商互相推诿:
首次联系物业公司,对方以“无相关权限”为由拒绝开具证明,要求直接联系开发商;
联系开发商后,对方又以“车位管理归属物业”为由,让返回物业沟通;
再次联系物业公司,仍坚持“无权限”,并以“需业主自行联系政府部门协调”等理由推脱,拒绝配合开具证明。
目前,因物业与开发商互相“踢皮球”,证明文件始终无法获取,导致充电桩安装流程完全停滞。
三、具体诉求
作为普通居民,因缺乏对充电桩安装政策流程的了解,且无力协调物业与开发商的推诿问题,恳请相关部门协助:

明确标准:提供本地居民在自有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的具体办理流程(如所需材料清单、责任主体分工等)及物业/开发商的配合义务标准(如是否必须开具证明、证明内容规范等);
协调解决:针对当前物业与开发商互相推诿的情况,协助督促责任方(物业或开发商)按规定出具所需证明,推动充电桩安装手续正常办理。
以上为本人合理诉求,盼予支持解决,感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张伟先生:你好!关于您反映协助解决四季城繁华里35号楼地下车库充电桩安装受阻诉求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安排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依法依规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箱事项基本核查情况
针对信箱反映 “四季城繁华里35号楼地下车库充电桩安装受阻的诉求”的问题,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家合房产公司”)取得联系,就反映问题开展专项核实工作。?
经初步核查,该问题核心聚焦于人防设施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备案流程推进受阻。对此,我局已向家合房产公司明确提出要求:一是需严格遵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人防工程内安装使用指引》的规定,规范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需加快梳理人防备案所需材料清单,确保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尽快向辖区人防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依法依规办理人防备案手续;三是需主动与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沟通衔接,明确双方在备案及后续安装工作中的职责,保障事项高效推进。?
二、已采取的处置措施
(一)依法规范人防设施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流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人防工程内安装使用指引》第五条规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由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向人防工程所在地的县 (市、区) 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报充电设施设计、施工方案。人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充电设施使用人或所属单位、设计单位、安装施工单位等进行现场踏勘,确认充电设施安装是否改变既有人防防护结构、防护设施,并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提出要求。?
不涉及改变既有人防工程防护结构、防护设施的,应办理登记手续;确需改造人防工程防护结构、防护设施的,由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按照人防工程改造的要求办理审图及相关批准手续,县 (市、区) 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结合上述规定,已明确由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家合房产公司”)作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牵头办理本次人防设施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人防备案手续,确保安装流程完全符合政策要求。?
(二)依法明确权属责任及办理流程。针对个人在自有产权停车库或专属停车位(以下统称“个人专属停车空间”)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情形,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无需另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体责任界定与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 责任界定。依法明确充电桩安装申请人(即车位使用人)为安全责任主体,需全面承担充电桩安装环节、日常使用过程及维护保养期间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安装不规范、使用不当或维护缺失引发的安全事故处理与责任承担。?
2. 申请材料。申请人向供电部门提交用电报装申请时,需同步提供以下完整且合规的材料,确保申请流程顺利推进:?
一是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用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用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办理需额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车位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明确记载车位信息);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拥有长期使用权的,提供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车位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需明确约定“允许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条款,无相关条款的需补充签订补充协议)。?
三是充电桩产品合规性文件:需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充电桩技术参数文件,包括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安全认证证书(如3C认证证书)等,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达标。?
四是安装方案技术文件:需提供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编制的充电桩安装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用电负荷测算明细、线路敷设路径与方式(需符合人防设施及消防安全要求)、电气安全防护措施(如漏电保护、过压保护等)、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及竣工验收标准等,确保安装过程安全规范。
二、下一步实施计划
下一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将持续跟踪此事的进展情况,定期与新疆家合房产公司和您进行沟通,及时向您反馈备案办理的进度。若您在后续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随时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产科联系(联系电话:2119182)。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