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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815001
标    题 梦想家小区住户养狗严重扰民
姓    名 冯*
手    机 189****8948
身份证号 6528**********2136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信件内容 开发区梦想家小区7栋楼和9栋楼多家住户养狗严重扰民,白天时不时的叫,晚上一点多了也在叫,严重影响居民睡觉,我们上倒班人的整个没法安心睡觉,白天休息不好,晚上上班没精神,精神虚弱,有很大的人身安全隐患,给社区反应了,社区也和养狗住户沟通过了,但是没效果,只能求助政府了,希望能理解下倒班人的辛苦,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冯军先生: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经核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梦想家小区养犬扰民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处理,执法人员对存在犬吠扰民问题居民进行批评教育,该居民承诺将爱犬通过戴口套等方式减少犬吠扰民问题,通过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表示可以接受,并接受大家的监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也做出了明确处罚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社区和物业将在小区内加强文明养犬宣传,通过公告栏、业主群等渠道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养犬居民遵守规定,文明养犬;对于多次劝阻仍不改正的养犬居民,将其行为上报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小区犬吠扰民等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全力营造安静、舒适、卫生的人居环境,您对此无异议。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