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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726001
标    题 投诉巴州禾森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愿景城欧派整装大家居)未退家具款,拖延装修工期
姓    名 孙**
手    机 181****2893
身份证号 6528**********1652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7月26日
信件内容 2024年10月,我与欧派整装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以120个工作日完成房屋装修,其中包含家具采购相关款项(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但自装修开始后,欧派整装便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工期,始终未按约定进度施工。期间,我曾于5月9日就装修进度和家具事项与欧派整装协商,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推诿扯皮,态度恶劣,导致协商无果。因未得到满意处理结果,我当时未离开该公司,随后欧派法人马林选择报警。警察到场后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协商约定于5月26日完成装修并转付家具款,该协议现由公安部门留存。然而,直至2025年6月底,房屋才基本完成装修,且仍有个别细节问题未处理完毕,欧派整装一直拖欠应返还或用于采购家具的款项。期间,其工作人员强制要求我到“志云家居”购买家具,二者之间明显存在利益输送,严重侵犯了我自主选择购买渠道的权利。当我追问款项事宜时,欧派整装的法定代表人终以贷款未下来为搪塞,至今未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我要求欧派法人马林在2025年7月28日前将20800元家具款退还至我本人账户,并赔偿装修延期款。望予以协商解决,整治市场经营乱象。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孙晓磊您好,您反映的“巴州禾森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愿景城欧派整装大家居)未退家具款,拖延装修工期”信件,已由主任信箱转至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10月5日,您与巴州禾森美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120个工作日完成家装,因装修公司未能按期及双方约定期限完工,产生矛盾纠纷。
2025年7月26日,您向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信箱反映情况后,经我局调解,您与巴州禾森美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装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家具进场及更换厨房水槽,如在约定时间家具未进场则同意退款20805元。
如巴州禾森美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要约,我局建议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电话回访,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