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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717001 | ||
标 题 | 成功百信苑门面房路面坑洼严重 | ||
姓 名 | 杨* | ||
手 机 | 182****3981 | ||
身份证号 | 6528**********5216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 ||
信件内容 | 本人是一名个体工商户,租赁成功百信苑门面经营5年了。近二年多开发区成功百信苑门面房路面坑洼严重,过往车辆及行人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过往时还会带起石子崩进店面,对门面经营也造成影响。近一年多,多次找物业反馈,物业均拒绝路面修复处理,本人实属无奈只能暂停物业费缴纳,并告知物业啥时候把我门口的大坑修平整我再交物业费。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到现场看一下路面,到底需不需要修复。如果修复应该是谁来修复,明确一下责任,如果是业主自己修那我就谁也不找了,我就自己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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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杨空先生:你好!关于您反映成功百姓苑门面房路面坑洼严重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安排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依法依规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成功百姓苑门面房路面坑洼严重的问题 成功百姓苑小区门面房前停车位及公共通道区域产权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其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因为业主购房时,公摊部分费用已涵盖这部分权益。如某小区规划建设时,将临街商铺前部分区域规划为停车位,并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该区域面积计入公摊,此停车区域产权归全体业主,收益等相关权益也由业主共同享有。经核查,门面房前停车位及公共通道区域产权归属 全体业主所有。 (二)成功百姓苑门面房路面坑洼严重的问题。经现场初步勘查,成功百姓苑门面房周边确实存在部分路面坑洼、破损现象,主要集中在门面房门前约2-7米范围内的公共通道及停车位,该区域路面因长期受车辆碾压、雨水冲刷的影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碎裂,对商户经营及行人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对小区内包括门面房前路面在内的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其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此期间,若路面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坑洼,建设单位应负责维修,保障路面正常使用,该道路现已超出建设单位的质保期(通常质保期为2至5年,具体依购房合同约定)。 (三)成功百姓苑门面房前公共通道路面养护情况。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包括对小区内道路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经初步核实,巴州群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期间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该路面整体自然损坏严重,物业履行简易维修无法满足道路恢复正常。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积极组织巴州群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维修或更新方案。 二、下一步实施计划 下一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将持续跟进,积极组织巴州群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维修或路面更新方案;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并依法向你做好普法宣传告知工作,妥善处理您的诉求问题。 感谢关注主任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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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