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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作者:窦凌云文章来源: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2-03-15阅读数:

为有序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打造宜业宜居的优美环境,提升开发区招商软环境,助推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开发区居民了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常见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讲解。

一、擅自摆设临时摊点

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摆设临时摊点属于违章行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纠正,轻者当面警告,情节严重会受到罚款处罚。

二、商铺门口乱堆乱放

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店面门口借道经营与公共区域过道摆摊设点主观上都属于违章行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纠正,轻者当面警告,情节严重会受到罚款处罚。

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这是一种严重影响开发区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和创建卫生文明开发区的要求极不匹配,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拖移、罚款等处罚。

四、大型运输车辆遗撒

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如有违反,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并处警告、罚款。

五、乱倒垃圾

以上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按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清运、倾倒垃圾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并处警告、罚款。

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会把城市管理工作做的像绣花一样精细,把一切文明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决摒弃有损城市形象、危害社会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以实际行动打造宜业宜居的优美环境,为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献上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