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就是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职责,重点是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必须紧握管党治党的戒尺,紧盯违纪行为,努力在“从严”二字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要抓住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织密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
二是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护森林”。
三是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对挑不起“一岗双责”担子的,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