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开发区环保局第三次组织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文件,此次学习重在结合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针对性研讨。
     研讨进行的十分热烈,其中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更是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放管服”后的环境审批该何去何从,“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创新管理方式该如何落地,简化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力是否能够完全承接并发挥积极监管作用,大家各抒己见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所有干部的发言后,李峥局长对大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且就文件印发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力求达到的效果进行了一次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最后他也发表了自己对文件的学习体会,结合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我们需要一个良好的布局来支撑我们的主导产业,在此基础上构建有优势的营商环境从而吸引更多商企投资建厂,企业有污染排放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够按照园区的规划科学有序的落地并进行生产。
     通过此次研讨,全体干部对国发〔2019〕11号文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有了更深入的思考,重要的是为现在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广泛的思路,让所有干部在应对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工作做到解放思想、提前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