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部门活动 - 正文

践行新《环保法》,保障园区环境质量优良

作者:侯强强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0阅读数:

 

5月6日,环境监察人员对西尼尔镇国凤陶瓷厂进行突击检查。该厂因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也未安装任何环保设施,监察人员已于2015年4月8日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限于2015年5月30日搬迁新址。突击检查过程中监察人员发现该厂仍然违法生产,为践行、落实好新《环保法》,监察人员当场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拆毁,并责令现场工人立即停止生产。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监管部门更加严格执法,对于屡教不改、知法犯法的企业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践行新《环保法》关键在于尊法、敬法、畏法,只有从源头上规范管理,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园区环境质量才能更加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