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部门活动 - 正文

开发区环保局以“三定”促整改

作者:程倩倩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18阅读数:

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开发区环保局全力配合做好督察督办工作,坚决做到对环境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环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坚持举一反三“定内容”。对开发区可能出现环保问题的企业及群众反映多、关注多的环保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联合执法,通过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无空白、无缝隙。同时,逐一梳理排查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一、坚持立查立改“定时间”。对照整改台账按问题分类,按照短期、长期确定整改时限。短期能够整改完成的按照事不过夜原则立查立改;需要长期治理整改的,分三个阶段月、季度、年确定每个阶段目标任务逐步完成治理整改,同时实行每周一汇、每月一报制。

二、坚持实行包保“定责任”。始终抓住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个关键,对排查梳理问题确定责任单位,按照问题类型确定主管部门为整改牵头单位,其他相关部门为配合单位。并根据问题所属行业确定管委会责任领导,确定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按照“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不搞一刀切”的要求,开展整改督查,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整改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或因整改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存在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坚持满意为准“定结果”。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标本兼治、改到群众满意为止。坚持整改一项总结一项,通过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问题整改管治的长效机制,为同类问题整改提供成功经验。同时,不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