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科达集团财务管理部参加了巴州税务部门组织的新个税及社保改革培训,主要学习了2018年7月5日全国市级国地税合并后纳税流程及要求对个税修改案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个税规定进行培训;对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征收权由税务机关征收等相关税收及社保办理政策变动情况进行传达及要求。新个税及社保改革对科达集团及各关联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包括报税流程、个税缴纳标准、个税专项抵扣细则及社保条款变动等,现将主要变动及影响分析如下:
     一、 国地税合并完成,“工资避税”将迎来最严管控
     2018年8月1日扣缴申报客户端的名称由“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更改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新增自然人身份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的验证功能。企业人工支出将会越来越规范,虚列员工发工资时代已结束,企业员工的工资、社保及个税将更加透明。
     二、2018年个人所得税新政动态
     修正案规定个税“免征额”为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此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于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改变。
     三、单位缴纳社保需注意事项
     1、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