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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2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注销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社会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2-12-30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新文旅规【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性文件精神,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注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儿飞艺术培训中心、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健体育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具备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印章自行废止,并依法向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以原注册校外培训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