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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建筑市场失信企业将挨罚

作者:殷子玉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0阅读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建筑市场信用问题日益突出,强化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和制度建设,才是建筑市场的治本之策, 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促使市场环境改善,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制定《开发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办法》,与施工单位签订《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促使企业自觉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建设领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规划建设局建立建设市场实行信用准入制度,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进入开发区建设市场必须通过信用核验,进入开发区的疆外企业还须先通过自治区住建厅备案,信用核验不合格或未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的不得进入开发区建设市场。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对开发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收集、汇总和公示工作,不良行为记录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根据情节、性质及危害程度确定,一般为3~12个月。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经信用核验,发现有企业和个人近二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不良记录的或被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清出,不得进入开发区建设市场,被记不良记录的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将其记录在信用档案内,其中有限期清出时限为1-3年,永久清出的企业自清出之日起永久不得进入开发区建设市场。被清出企业自清出之日起不得在开发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已承接的业务未开始实质性工作的一律停止经营,已开展工作的可视具体情况由业主决定是否继续工作。

规划建设局将信用体系的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建筑市场的日常监管中,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信用奖惩机制,奖励诚信、惩罚失信,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信用水平,推进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同时,将信用评价与工程保证担保、市场监管、工程招投标挂钩。